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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字軌】查詢配號結果無資料匯入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必須使用專用字軌,未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者,將無法上傳至財政部存證;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取號。

請依下列步驟確認:

  1. 營業人須先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營業人授權加值中心字軌號碼相關業務」設定,可參考營業人如何授權綠界科技加值中心
  2. 營業人已授權綠界進行電子發票開立及相關發票作業,至 綠界廠商後台 > 電子發票系統 > 資料管理與維護 > 字軌與配號設定 查詢配號結果 點選【查詢配號結果】可查看於授權期間在財政部取號的結果。
  3. 再依照配號結果於電子發票系統新增欲使用系統類別及字軌號碼。
 
如點選【查詢配號結果】無資料時,因資料傳輸需作業時間,請稍後再試或依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取號結果於綠界電子發票系統新增字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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