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未使用完畢之空白發票字軌須上傳至財政部。
如收到空白未使用發票未上傳財政部提醒通知,請確認下列:
- 是否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授權綠界科技加值中心字軌號碼相關業務設定
- 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授權完成後,是否回傳提供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進行確認
- 登入 綠界廠商後台 > 電子發票系統 > 資料管理與維護 > 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 確認是否有該期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資料
如未授權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者請參考空白發票如何上傳
操作問題請參閱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