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列印】如何列印發票?
一般性消費發票 如欲列印消費發票,請先確認發票開立的索取方式;操作路徑: 系統類別B2C:– 未開通超商多媒體發票列印功能:營業人可至 綠界廠商後台 > 電子發票系統 > B2C電子發票 > 發票列印作業– 已開通超商多媒體發票列印功能:消費者可至合作之超商
一般性消費發票 如欲列印消費發票,請先確認發票開立的索取方式;操作路徑: 系統類別B2C:– 未開通超商多媒體發票列印功能:營業人可至 綠界廠商後台 > 電子發票系統 > B2C電子發票 > 發票列印作業– 已開通超商多媒體發票列印功能:消費者可至合作之超商
營業人委託並授權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進行電子發票開立及相關發票作業,營業人可於綠界廠商後台或透過API串接提供發票開立資料,由綠界協助系統發票作業資訊安全傳輸接收的服務。
發票申報作業 綠界科技為提供電子發票平台之系統服務,營業稅仍需由會員自行申報。 綠界科技提供「媒體申報檔」下載,營業人須依「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檔」格式進行申報,可參考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說明。路徑: 綠界廠商後台>電子發票系統>資料管理與維護>發票申報作業>【申
如何開立電子發票 您可透過以下幾種方式開立發票: API串接 綠界電子發票後台單筆開立 綠界電子發票後台批次匯入開立 欲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請先確認下列: 買受人是否為營業人 發票開立後多久時間內才要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再依綠界科技電子發票系統「系統類別」建立字軌號碼並選擇適合的發票開
營業人開立發票後,發生銷貨變更,須進行銷貨折讓或銷貨退回時,各情境說明如下: 折讓發票無折讓期限,應於事實發生時開立折讓證明單 作廢尚未申報:綠界科技電子發票系統僅接受單月13日前作廢上期發票已申報:如欲作廢已申報發票,需自行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交發票作廢申請曾作廢並註銷重開:如於電子發票系統已有
須請準備下列文件向當地國稅局提出申請,核准後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取號。 電子發票字軌申請檢具文件: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檢附必備文件:「電子發票證明聯」及「補印」樣張 (須依實際列印提供)檢附必備文件:「電子發票證明聯」二維條碼加密驗證資訊解密驗證成功證明檢附必備文件:檢附可接受買受人以
設定字軌與配號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必須使用專用字軌,未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者,將無法上傳至財政部存證;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取號。 於財政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取號(營業人) 營業
如未申請綠界科技電子發票服務,請先申請審核通過後,將會收到「授權開通信件」,再依信件進行設定 如已申請綠界科技電子發票服務,請依「授權開通信件」 進行設定 請依據「授權期間」確認是否須重新授權或依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提供授權信件進行設定 委任授權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項目如下: 一、營業人
欲變更發票內容時,請依開立發票系統類別進行操作: 系統類別B2C之電子發票已上傳且未超過48小時路徑:綠界廠商後台 > 電子發票系統 > B2C電子發票 > 發票查詢與異動 > 註銷重開 系統類別B2B之電子發票【存證模式】 路徑:綠界廠商後台 > 電子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