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開立】加值中心如何協助營業人開立發票
營業人委託並授權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進行電子發票開立及相關發票作業,營業人可於綠界廠商後台或透過API串接提供發票開立資料,由綠界協助系統發票作業資訊安全傳輸接收的服務。
營業人委託並授權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進行電子發票開立及相關發票作業,營業人可於綠界廠商後台或透過API串接提供發票開立資料,由綠界協助系統發票作業資訊安全傳輸接收的服務。
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僅提供電子發票系統服務,營業人須依「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檔」格式進行申報,可參考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說明。 綠界科技提供「媒體申報檔」下載,營業人須自行完成申報 路徑: 綠界廠商後台>電子發票系統>資料管理與維護>發票申報作業>【申報檔】下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未使用完畢之空白發票字軌須上傳至財政部。 如收到空白未使用發票未上傳財政部提醒通知,請確認下列: 是否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授權綠界科技加值中心字軌號碼相關業務設定 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授權完成後,是否回傳提供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進行確認 登入 綠界廠
欲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請先確認下列: 買受人是否為營業人 發票開立後多久時間內才要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再依綠界科技電子發票系統「系統類別」建立字軌號碼並選擇適合的發票開立方式進行開立: 系統類別B2C單筆開立 Step1 營業人欲開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或營業人且於開立後四十
營業人開立發票後,發生銷貨折讓或退回時,須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使用電子發票之營業人,經買賣雙方合意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其應有存根檔、收執檔及存證檔。」進行作業。 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提供折讓合意方式如下: 系統類別B
營業人開立發票後,發生銷貨變更,須進行銷貨折讓或銷貨退回時,各情境說明如下: 折讓發票無折讓期限,應於事實發生時開立折讓證明單 作廢尚未申報:綠界科技電子發票系統僅接受單月13日前作廢上期發票已申報:如欲作廢已申報發票,需自行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交發票作廢申請曾作廢並註銷重開:如於電子發票系統已有
欲變更發票內容時,請依開立發票系統類別進行操作: 系統類別B2C之電子發票已上傳且未超過48小時路徑:綠界廠商後台 > 電子發票系統 > B2C電子發票 > 發票查詢與異動 > 註銷重開 系統類別B2B之電子發票【存證模式】(※此功能預計2025 Q2上線) 路徑:綠界廠商後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未使用完畢之空白發票字軌須於次期10日前上傳至財政部: 如您未授權綠界科技代上傳空白發票,需自行下載檔案上傳。 路徑:綠界廠商後台>電子發票系統>資料管理與維護>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詳請可參考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操作手冊 如您已授權綠界科技代上傳空白發票,於字軌與
請以MAIL方式通知綠界科技取消授權。 如僅取消某期空白發票的授權,請以MAIL方式通知綠界科技,並說明哪期的空白發票將不透過綠界科技代上傳;綠界科技收到MAIL通知後,再依通知內容進行相關作業。
如誤停用正在進行中的POS或離線發票字軌: 可至 綠界電子發票後台>資料管理與維護>字軌與配號設定,於列表找到該筆誤停用字軌號碼,點擊異動結束號碼的【編輯】按鈕,調整該筆字軌的結束號碼即可繼續使用該筆字軌號碼。 ※ 結束號碼不可超過原先設定結束號碼※ 結束號碼輸入需為8碼,尾數需為49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