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開立】如何開立電子發票
欲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請先確認下列: 買受人是否為營業人 發票開立後多久時間內才要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再依綠界科技電子發票系統「系統類別」建立字軌號碼並選擇適合的發票開立方式進行開立: 系統類別B2C單筆開立 Step1 營業人欲開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或營業人且於開立後四十
欲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請先確認下列: 買受人是否為營業人 發票開立後多久時間內才要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再依綠界科技電子發票系統「系統類別」建立字軌號碼並選擇適合的發票開立方式進行開立: 系統類別B2C單筆開立 Step1 營業人欲開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或營業人且於開立後四十
營業人開立發票後,發生銷貨折讓或退回時,須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使用電子發票之營業人,經買賣雙方合意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其應有存根檔、收執檔及存證檔。」進行作業。 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提供折讓合意方式如下: 系統類別B
營業人開立發票後,發生銷貨變更,須進行銷貨折讓或銷貨退回時,各情境說明如下: 折讓發票無折讓期限,應於事實發生時開立折讓證明單 作廢尚未申報:綠界科技電子發票系統僅接受單月13日前作廢上期發票已申報:如欲作廢已申報發票,需自行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交發票作廢申請曾作廢並註銷重開:如於電子發票系統已有
欲變更發票內容時,請依開立發票系統類別進行操作: 系統類別B2C之電子發票已上傳且未超過48小時路徑:綠界廠商後台 > 電子發票系統 > B2C電子發票 > 發票查詢與異動 > 註銷重開 系統類別B2B之電子發票【存證模式】(※此功能預計2025 Q2上線) 路徑:綠界廠商後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未使用完畢之空白發票字軌須於次期10日前上傳至財政部: 如您未授權綠界科技代上傳空白發票,需自行下載檔案上傳。 路徑:綠界廠商後台>電子發票系統>資料管理與維護>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詳請可參考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操作手冊 如您已授權綠界科技代上傳空白發票,於字軌與
請以MAIL方式通知綠界科技取消授權。 如僅取消某期空白發票的授權,請以MAIL方式通知綠界科技,並說明哪期的空白發票將不透過綠界科技代上傳;綠界科技收到MAIL通知後,再依通知內容進行相關作業。
如誤停用正在進行中的POS或離線發票字軌: 可至 綠界電子發票後台>資料管理與維護>字軌與配號設定,於列表找到該筆誤停用字軌號碼,點擊異動結束號碼的【編輯】按鈕,調整該筆字軌的結束號碼即可繼續使用該筆字軌號碼。 ※ 結束號碼不可超過原先設定結束號碼※ 結束號碼輸入需為8碼,尾數需為49或
發票開立後依序排程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各系統類別將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期限內協助上傳完成: B2B電子發票:7日內 B2C電子發票:48小時內 上傳完成後根據財政部回覆結果顯示於 綠界廠商後台 > 電子發票系統 > B2C電子發票或B2B電子發票 > 發票
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提供多元通知方式,營業人可透過下列設定提供消費者: 串接發票通知API:依營業人介接設定進行發送 綠界廠商後台:依營業人於 綠界廠商後台>電子發票系統>資料管理與維護>發票通知方式設定 開啟發送通知方式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