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請準備下列文件向當地國稅局提出申請,核准後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取號。
電子發票字軌申請檢具文件:
-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
檢附必備文件:「電子發票證明聯」及「補印」樣張 (須依實際列印提供)
檢附必備文件:「電子發票證明聯」二維條碼加密驗證資訊解密驗證成功證明
檢附必備文件:檢附可接受買受人以捐贈碼捐贈電子發票之證明文件 (僅申請開立B2C電子發票營業人須檢附)
檢附其他文件:「營業人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樣張 (須依實際列印提供) - 使用電子發票承諾書
- 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自行檢測表
- 電子發票證明聯採用感熱紙切結書(無使用感熱紙列印發票證明聯免附)
檢附必備文件:具備正確讀取共通性載具之條碼掃描機具或設備證明文件(如掃描槍) (僅申請開立B2C電子發票營業人使用感熱紙印製者須檢附)
檢附其他文件:電子發票證明聯採用感熱紙切結書 (僅使用感熱紙印製電子發票證明聯者須檢附)
檢附其他文件:第三方公正檢驗機關(構)出具檢測報告 (僅使用感熱紙印製電子發票證明聯者須檢附) - 總機構代其他固定營業場所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明細總表 (無需求者免填)
- 委託加值服務中心事務委任書 (可使用工商憑證授權則無需檢附)
財政部電子發票字軌申請檢具文件下載,相關申請表單請以營業人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供的版本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