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定】如何向財政部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
須請準備下列文件向當地國稅局提出申請,核准後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取號。 電子發票字軌申請檢具文件: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檢附必備文件:「電子發票證明聯」及「補印」樣張 (須依實際列印提供)檢附必備文件:「電子發票證明聯」二維條碼加密驗證資訊解密驗證成功證明檢附必備文件:檢附可接受買受人以
須請準備下列文件向當地國稅局提出申請,核准後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取號。 電子發票字軌申請檢具文件: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檢附必備文件:「電子發票證明聯」及「補印」樣張 (須依實際列印提供)檢附必備文件:「電子發票證明聯」二維條碼加密驗證資訊解密驗證成功證明檢附必備文件:檢附可接受買受人以
請確認是否為下列因素: 年度選擇錯誤 字軌期數建置錯誤 字軌號碼重複使用 發票號碼區間尾數錯誤 如非上述因素,可參照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操作手冊進行設定。
已於綠界廠商後台設定字軌號碼,尚未開立發票者 未開立發票前,可至 綠界廠商後台>電子發票系統>資料管理與維護>字軌配號與設定,設定停用後再重新配號。已新增字軌號碼僅可變更「使用狀態」: 「未啟用」改為停用或啟用 「啟用中」改為暫停或停用 「暫停中」改為啟用或停用 請依欲調整字軌號碼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必須使用專用字軌,未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者,將無法上傳至財政部存證;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取號。 於財政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取號(營業人) 營業人登入財政部電子
委任授權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項目如下: 一、營業人授權加值中心字軌號碼相關業務設定 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至 營業人功能選單>接收方式及授權>發票字軌號碼相關業務 設定相關資訊 接收方式請選擇「加值服務中心/總公司接收」 輸入下列授權資訊加值中心統一編號:97025978授
欲變更發票內容時,請依開立發票系統類別進行操作: 系統類別B2C之電子發票已上傳且未超過48小時路徑:綠界廠商後台 > 電子發票系統 > B2C電子發票 > 發票查詢與異動 > 註銷重開 系統類別B2B之電子發票【存證模式】(※此功能預計2025 Q2上線) 路徑:綠界廠商後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未使用完畢之空白發票字軌須於次期10日前上傳至財政部: 如您未授權綠界科技代上傳空白發票,需自行下載檔案上傳。 路徑:綠界廠商後台>電子發票系統>資料管理與維護>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詳請可參考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操作手冊 如您已授權綠界科技代上傳空白發票,於字軌與
請以MAIL方式通知綠界科技取消授權。 如僅取消某期空白發票的授權,請以MAIL方式通知綠界科技,並說明哪期的空白發票將不透過綠界科技代上傳;綠界科技收到MAIL通知後,再依通知內容進行相關作業。
如誤停用正在進行中的POS或離線發票字軌: 可至 綠界電子發票後台>資料管理與維護>字軌與配號設定,於列表找到該筆誤停用字軌號碼,點擊異動結束號碼的【編輯】按鈕,調整該筆字軌的結束號碼即可繼續使用該筆字軌號碼。 ※ 結束號碼不可超過原先設定結束號碼※ 結束號碼輸入需為8碼,尾數需為49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