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識實質受益人規範
綠界依據洗錢防制法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規定意旨如您為法人 / 團體之商務賣家,按上開法令規範需透過以下方式辨識您的實質受益人資訊:
l 辨識具控制權之最終自然人,所稱控制權係指直接、間接持有商務賣家的股份或資本超過百分之二十五者。
l 以第一點方式未發現具控制權之自然人,則綠界將辨識有無透過其他方法對商務賣家行使控制權之自然人。
l 依前上述兩種方式均未發現具控制權之自然人時,綠界將辨識商務賣家之高階管理人員(如董事、經理或其他具相當或類似職務等人)之身分。
若您未配合提供,按會員條款約定,將有可能導致您無法使用完整綠界服務,敬請見諒。
實質受益人辨識說明
如有直接或間接持有商務賣家/特約商務賣家25%以上的股份或資本之自然人,需請提供該自然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以進行實質受益人辨識。
如該直接或間接持有商務賣家/特約商務賣家25%以上股份或資本者為法人者(如法人股東),則需請您提供該法人股東之股東名冊以進行實質受益人辨識。
若沒有持股25%以上之自然人,可提供「可以其他方式對商務賣家/特約商務賣家行使控制權之自然人」或「高階管理人員」資料以及其他需求資料(如公司章程),進行上傳。
實質受益人辨識繳交文件說明
在提供實質受益人辨識資料時,請依據所選的公司/機構類別來繳交對應相關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獨資/合夥/商業
- 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或主管機關設立或變更之核准函
-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姓名/出生日期/國籍/身分證明文件/持股比例)
- 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25%以上之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姓名/出生日期/國籍/身分證明文件/持股比例)
- 股東名冊或相當之文件(例如出資證明、股權架構表),需載明股東名稱及其持有股份、資本或比例,並蓋公司章
- 若股東名冊或相當之文件內仍有其他法人,應再提供下一層股權資訊,直到找到具控制權最終自然人
政黨/宗教團體/其他人民團體/其他財團/社團法人
-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姓名/出生日期/國籍/身分證明文件/持股比例)
- 需提供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25%以上之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姓名/出生日期/國籍/身分證明文件/持股比例)
- 社團法人或非營利性團體的登記證明相關文件
其他(不適用辨識及驗證實質受益人身分之組織)
-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我國及國外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公司,除商家已發行無記名股票,或來自未採取有效防制洗錢或打擊資恐之高風險國家或地區,不適用辨識實質受益人身份規範
個人賣家需要提供實質受益人資料嗎?
個人賣家無需提供實質受益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