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列印】發票列印是否要使用感熱紙?能否使用一般A4列印?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發票列印須符合電子發票證明聯列印格式請依照向財政部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時呈送的樣張為主發票列印可使用感熱紙,亦可使用A4紙列印後再裁切 列印說明可參考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操作手冊發票列印作業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發票列印須符合電子發票證明聯列印格式請依照向財政部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時呈送的樣張為主發票列印可使用感熱紙,亦可使用A4紙列印後再裁切 列印說明可參考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操作手冊發票列印作業
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進行作業。 如營業人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授權綠界科技加值中心字軌號碼相關業務設定,可至 綠界廠商後台>電子發票系統>資料管理與維護>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 查看「上傳狀態」。 或參考: 空白發票上傳作業時程 空白發票上傳說明
營業人委託並授權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進行電子發票開立及相關發票作業,營業人可於綠界廠商後台或透過API串接提供發票開立資料,由綠界協助系統發票作業資訊安全傳輸接收的服務。
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僅提供電子發票系統服務,營業人須依「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檔」格式進行申報,可參考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說明。 綠界科技提供「媒體申報檔」下載,營業人須自行完成申報 路徑: 綠界廠商後台>電子發票系統>資料管理與維護>發票申報作業>【申報檔】下
授權內容可參考營業人如何設定授權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說明 如未申請綠界科技電子發票服務,請先申請審核通過後,將會收到「授權開通信件」,再依信件進行設定 如已申請綠界科技電子發票服務,請依「授權開通信件」 進行設定 請依據「授權期間」確認是否須重新授權或依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提供授權信件進行設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未使用完畢之空白發票字軌須上傳至財政部。 如收到空白未使用發票未上傳財政部提醒通知,請確認下列: 是否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授權綠界科技加值中心字軌號碼相關業務設定 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授權完成後,是否回傳提供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進行確認 登入 綠界廠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必須使用專用字軌,未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者,將無法上傳至財政部存證;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取號。 請依下列步驟確認: 營業人須先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
欲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請先確認下列: 買受人是否為營業人 發票開立後多久時間內才要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再依綠界科技電子發票系統「系統類別」建立字軌號碼並選擇適合的發票開立方式進行開立: 系統類別B2C單筆開立 Step1 營業人欲開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或營業人且於開立後四十
營業人開立發票後,發生銷貨折讓或退回時,須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使用電子發票之營業人,經買賣雙方合意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其應有存根檔、收執檔及存證檔。」進行作業。 綠界科技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提供折讓合意方式如下: 系統類別B